兩起跳槽引發的道德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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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跳槽事件頻頻發生或者說很多人都在準備跳,在此分享兩個案例以供大家借鑑的同時也提出我的問題,希望能在留言中分享你的智慧。
技術人員Evil
Evil在一家專門從事網站軟體開發的AA公司工作2年,職位是JAVA技術工程師,因對薪水不滿離開了公司。在尋找新機會,Evil專門把簡歷投給前公司的直接競爭對手謀求類似職位。下面是他參加面試時的對話。
Evil(JAVA程式設計師)Leo(XX公司技術經理)
Leo:“您的薪水要求是1萬,這比您在AA公司的薪水增加了50%。能知道原因嗎?”
Evil:“當然可以,我對行業、語言和開發環境很熟悉。還有,我可以提供在AA公司的開發原始碼,這樣會省去公司很我精力。”
Leo:“這就是您把簡歷投給我們公司的原因?”
Evil:“主要原因之一吧。我在AA公司還負責軟體的版本以及全部原始碼的管理,如果薪水方面能滿足的我要求,我考慮……”
Leo:“我看還是不必了。真是如此,可能會為我們帶來法律上的麻煩。”
Evil:“不會的。我不說,咱們公司不說,誰會知道呢?”
Leo:“今天就到這吧。”
……
銷售人員Vice
我朋友經營一家管理諮詢公司(
最近進入公司從事銷售工作1年的Vice離開了公司。Vice自立門戶成立了另一家技術管理諮詢公司(ABC),ABC公司成立之初就本著低價爭取SS公司客戶、與SS公司的顧問個籤合作協議向原SS公司客戶提供服務的原則。短時間之內已簽了1個培訓公司,同時還有繼續簽單的可能性。
……
點評:
1、每個人在之前的崗位上都有成長,離開時我們可以帶走自己的能力、知識、專案經驗。但我們開發的程式碼以及由此產生的產品、我們開發的客戶,應該被留下。畢竟公司付薪水就是請我們做這個的;
2、即便我們真COPY走了我們自己開發的那部分,也不要利用職位之便,試圖或者實施對整個專案資源、客戶資源的複製。公司的資源是公司付費請大家集體創造的、集體智慧的成果,我們沒有權力也不應該帶走,讓這些資源成為我們到下家公司薪酬談判的籌碼或者自己開公司依據;
3、大部分新東家都不願意看到Evil、Vice這種員工在自己的公司效力。新東家早晚有一天會成為老東家,將心比心誰都不希望自己的資產(程式碼、客戶)被洗劫。
如果繼續打工Evil和Vice的職業之路很可能越走越窄。
問題:
文章寫完之後,我突然想到一個問題。
如果我是公司,不會請Evil來這我效力,因為我擔心他離開時帶走我的全部程式碼給我造成損失。可如果我是客戶,而Evil也和Vice一樣開了自己的公司,利用之前的資源為我提供低價、質量相當的服務。我很可能會從自身利益角度出發,選擇Evil而不是他之前的公司,我錯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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