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公司和大公司的差異
早晨起床後,吃個早飯我就來到了機房,這邊人不是很多。昨天買的9本書到了。有些書不是一段時間能看完的,有些書是需要多翻幾遍的。
剛才在看黑客與畫家的第二章的時候,讓我看到了創業公司和網際網路公司的差異。
在大公司裡,程式設計師被當做技工,職責就是將產品經理的“構想”翻譯成程式碼。
這似乎是大公司的普遍情況。大公司這樣安排的原因是為了減少結果的標準差。其實實際上只有很少一部分黑客懂得如何正確設計軟體,公司的管理層很難正確識別到底該把設計軟體的任務交給誰。所以,大部分公司不把設計軟體的職責交給一個優秀的黑客,而是交給一個委員會,黑客的作用僅僅是實現那個委員會的設計。
如果某一天你想出去賺大錢,那麼記住上面這一點,因為這是創業公司能夠成功的原因之一。
所以,如果你的競爭優勢是在軟體設計方面,並且你的對手是一家大公司,它大到由一群產品經理來設計軟體,那麼你的對手將永遠無法趕上你。不過說實話,這樣的機會不容易找到。你很難單單靠軟體設計就與大公司展開競爭。這就好比你很難攻入城堡與對手面對面徒手搏鬥。比如,就算你謝了一個比微軟的Word更好的文書處理軟體,但是微軟公司有自己的城堡,他的作業系統壟斷的,你根本無法對它構成威脅,它升值都不會注意到你的存在。
真正競爭軟體設計的戰場是新興領域的市場,這裡還沒有人建立過防禦工事。只要你能做出大膽的設計,由一個人活著一批人同時負責設計和實現產品,你就能換在這裡戰勝大公司。微軟公司自己一開始就是這樣走向成功的,蘋果公司和惠普公司也是如此。我覺得幾乎所有的創業公司都是這樣取得成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