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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代數】2. 多項式(2)

1.4 唯一析因定理 1.5 實係數與復係數多項式 1.6 整係數與有理係數多項式

【高等代數】2. 多項式(2)

目錄

1.4 唯一析因定理

本節的主要內容是多項式的因式分解,為類比整數環和多項式環,先將整數環中的素數概念予以擴充,將素數擴充套件到負數上,具體而言,除了\(-1,0,1\)外的所有整數要麼是素數,要麼是合數,且負素數與正素數只差一個符號。由此,對整數環中的每個非零整數,都可以分解為若干個素數的乘積,且不計因子的正負號和順序的話,這種分解唯一。現欲將此分解推廣到一元多項式環。

  • 可約:設\(f(x)\in F[x]\)\(\deg f(x)=n\ge 1\)
    。如果存在次數小於\(n\)的多項式\(g(x),h(x)\in F[x]\)使\[f(x)=g(x)h(x), \]就稱多項式\(f(x)\)\(F\)上可約。如果不存在這樣的多項式,\(f(x)\)\(F\)上不可約。

由定義,\(0<\deg g(x)<n\),故因式分解不包含純量多項式。另外要注意多項式是否可約與多項式所屬的數域有關,如\(x^2+1\)\(\mathbb{C}\)上可約,在\(\mathbb{R}\)上不可約。如果類比整數環,不可約多項式應當對應素數的作用,因此對它們的討論有意義。

下面給出不可約多項式的幾個性質:

  1. \(p(x)\)\(F\)

    上不可約,且\(a\in F\)非零,則\(ap(x)\)\(F\)上不可約。

  2. \(f(x)\in F[x]\),且\(p(x)\)\(F\)上的不可約多項式,則或者\(p(x)|f(x)\),或者\(p(x)\)\(f(x)\)互素。

  3. \(f(x),g(x)\in F[x]\)\(p(x)\)\(F\)上的不可約多項式,如果\(p(x)|f(x)g(x)\),則或者\(p(x)|f(x)\),或者\(p(x)|g(x)\)

    1:用反證法,若\(ap(x)=f(x)g(x)\),則\(p(x)=[a^{-1}f(x)]g(x)\),與\(p(x)\)不可約矛盾。

    2:不妨設\(p(x)\)

    \(f(x)\)不互素,則存在非純量多項式\(d(x)|f(x)\),且\(d(x)|p(x)\),結合\(p(x)\)不可約可知\(d(x)=\lambda p(x)\),這說明\(p(x)|f(x)\)

    3:如果\(p(x)\nmid f(x)\),則\(\gcd(p(x),f(x))=1\),所以存在多項式\(u(x),v(x)\)使

    \[p(x)u(x)+f(x)v(x)=1, \]

    於是

    \[p(x)u(x)g(x)+f(x)g(x)v(x)=g(x), \]

    結合\(p(x)|f(x)g(x)\)\(p(x)|g(x)\)

唯一析因定理就類比非零整數的質因子分解,將一個多項式分解成多個不可約因式的乘積,並且在內部結構意義下(忽略各項係數,只考慮比例),這種分解是唯一的。

  • 唯一析因定理:設\(n\)次多項式\(f(x)\in F[x]\),存在數域\(F\)上的不可約多項式\(p_1(x),\cdots,p_s(x)\),使得

    \[f(x)=p_1(x)\cdots p_s(x). \]

    如果另有不可約多項式\(q_1(x),\cdots,q_t(x)\)使得\(f(x)=q_1(x)\cdots q_t(x)\),則\(t=s\),且可通過調整因式的順序使\(q_i(x)=a_ip_i(x)\)

    不可約分解的存在性:

    \(n=1\)時,一次多項式在數域\(F\)上總是不可約的。下用歸納法,假設當多項式次數\(\deg f(x)<n\)時不可約分解都存在,要證明\(\deg f(x)=n\)時不可約分解也存在。如果\(f(x)\)本身在\(F\)上不可約,則不可約分解由自身組成;如果\(f(x)\)\(F\)上可約,則存在次數小於\(n\)的多項式\(g(x),h(x)\in F[x]\),使得\(f(x)=g(x)h(x)\),而由於\(g(x),h(x)\)均可以不可約分解,將它們的不可約分解式相乘就得到\(f(x)\)的分解式,分解式中每一個多項式都是不可約的。

    不可約分解的唯一性:

    \(f(x)\)具有兩個不可約分解,即

    \[f(x)=p_1(x)p_2(x)\cdots p_s(x)=q_1(x)q_2(x)\cdots q_t(x), \]

    由於\(q_1(x)\)\(F\)上不可約且\(q_1(x)|p_1(x)\cdots p_s(x)\),由不可約多項式的性質可知,存在某\(p_i(x)\),不妨調換順序將其設為\(p_1(x)\),使得\(p_1(x)=a_1q_1(x)\),從而

    \[(a_1p_2(x))p_3(x)\cdots p_s(x)=q_2(x)q_3(x)\cdots q_t(x), \]

    類似地分析可以得到\(a_2p_2(x)=q_2(x)\)\(a_3p_3(x)=q_3(x)\)等等,由歸納法就得到\(t=s\),且分解在結構意義上唯一。

如果要求所有的多項式都是首一的,並且將重複的因式合併,就能得到任意多項式的唯一分解:

\[f(x)=a_0p_1^{k_1}(x)p_2^{k_2}(x)\cdots p_l^{k_l}(x). \]

其中,\(a_0\)\(f(x)\)的首項係數,\(p_i(x)\)稱為\(f(x)\)\(k_i\)重因式。

類比整數環,利用不可約分解可以找到最大公因式。設\(f(x)\)的不可約因式為\(\{h_i(x)\}_{1\le i\le s}\)\(g(x)\)的不可約因式為\(\{q_i(x)\}_{1\le i\le t}\),它們的並集記作\(\{p_i(x)\}_{1\le i\le l}\),則

\[f(x)=a_0p_1^{k_1}(x)\cdots p_l^{k_l}(x),\\ g(x)=b_0p_1^{e_1}(x)\cdots p_l^{k_l}(x). \]

由此得到

\[\gcd(f(x),g(x))=p_1^{m_1}(x)\cdots p_l^{m_l}(x),\quad m_i=\min\{k_i,e_i \},i=1,2,\cdots,l. \]

最後,對唯一析因定理稍作分析,能得到多項式根個數的結論:多項式的根個數不會多於多項式的次數

  • 定理:數域\(F\)上的\(n\)次多項式在\(F\)上至多有\(n\)個不同的根,\(n>0\)

    \(a_1,\cdots,a_r\in F\)\(f(x)\)不同的根,用歸納法證明\((x-a_1)\cdots(x-a_r)|f(x)\)

    \(r=1\)時,因\(a_1\)\(f(x)\)的根,故\(f(x)=(x-a_1)p(x)\)\((x-a_1)|f(x)\)。現假設結論對\(r-1\)成立,因\(a_1,\cdots,a_{r-1}\)\(f(x)\)的根,由歸納假設可知

    \[(x-a_1)\cdots(x-a_{r-1})|f(x),\\ f(x)=(x-a_1)\cdots(x-a_{r-1})h(x),\\ f(a_r)=(a_r-a_1)\cdots(a_r-a_{r-1})h(a_r)=0. \]

    由於我們假設\(a_1,\cdots,a_r\)互不相同,因此\(h(a_r)=0\),由因式定理可知\(h(x)=(x-a_r)g(x)\),於是

    \[f(x)=(x-a_1)\cdots(x-a_{r-1})(x-a_r)g(x), \]

    \((x-a_1)\cdots(x-a_r)|f(x)\)。由此可以推得\(r\le n\)

    此定理給出了方程的互異根的上限,但方程仍可能在\(F\)上沒有根

1.5 實係數與復係數多項式

上一節探討的唯一析因定理不侷限於某個數域\(F\),本節對兩個重要數域\(\mathbb{R}\)\(\mathbb{C}\)探討其上的多項式。首先對於復係數多項式有更好的結果,具體地主要呈現為下面的兩條。

  • 代數基本定理:任意一個\(n\)次復係數多項式一定有複數根,\(n\ge 1\)

  • \(\mathbb{C}\)上的唯一析因定理:設\(f(x)\)是任意一個\(n\)次復係數多項式,\(n>0\),則\(f(x)\)恰有\(n\)個復根\(c_1,\cdots,c_n\)(可能相同),且

    \[f(x)=a_0(x-c_1)\cdots(x-c_n), \]

    其中\(a_0\)\(f(x)\)的首項係數。

    對於可能相同的根,出現\(k\)次的稱為\(f(x)\)\(k\)重根,僅出現一次的稱為單根。合併重根有

    \[f(x)=a_0(x-c_1)^{k_1}\cdots(x-c_s)^{k_s},\quad k_1+\cdots+k_s=n. \]

代數基本定理的初等證明繁瑣,這裡將其視為一個前置準備定理,運用它證明\(\mathbb{C}\)上的唯一析因定理。在\(\mathbb{C}\)上的唯一析因定理最重要的特性就是,只有\(1\)次多項式是不可約的,即\(p(x)\)不可約等價於\(\deg p(x)=1\)

對多項式的次數\(n\)使用歸納法。當\(n=1\)時定理顯然成立,現假設定理對次數為\(n-1\)時的多項式成立。設\(f(x)\)\(n\)次復係數多項式,由代數基本定理,\(f(x)\)有複數根\(c_1\),於是由因式定理,

\[f(x)=(x-c_1)g(x),\quad \deg g(x)=n-1. \]

由歸納假設,\(g(x)\)恰有\(n-1\)個複數根\(c_2,\cdots,c_n\),且\(g(x)=a_0(x-c_2)\cdots(x-c_n)\),這樣,就得到

\[f(x)=a_0(x-c_1)\cdots(x-c_n), \]

\(c_1,\cdots,c_n\)\(f(x)\)\(n\)個複數根。

\(\mathbb{R}\)上的結果則稍微複雜一些,因為某些\(\mathbb{R}\)上的多項式沒有根。不過,由於\(\mathbb{R}\subset \mathbb{C}\),因此在複數域上實多項式仍然有根,且必有\(n\)個複數根;特別當多項式是實係數時,復根共軛成對出現。

  • 定理:實係數多項式\(f(x)\)的複數根共軛成對出現。

    為證明,首先要知道\(\overline{ab}=\bar{a}\bar{b}\),即共軛與複數乘法可交換。

    \(f(x)=a_nx^{n}+a_{n-1}x^{n-1}+\cdots+a_1x+a_0\),若\(c\)\(f(x)\)的複數根,即

    \[f(c)=a_nc^{n}+a_{n-1}c^{n-1}+\cdots+a_1c+a_0=0, \]

    上式兩邊取共軛,得到

    \[a_n\bar c^{n}+a_{n-1}\bar{c}^{n-1}+\cdots+a_c\bar{c}+a_0=0, \]

    這說明\(\bar{c}\)也是\(f(x)\)的根。

由此,如果實係數多項式是奇次的,就不可能所有根都是復根(否則無法成對出現),這說明:奇次多項式一定有實數根。另外,對任何複數\(c\),有\((x-c)(x-\bar{c})=x^2-(c+\bar{c})x+c\bar{c}\),這說明任何共軛因式的乘積一定是實係數多項式。綜上,能得到實係數多項式不可約的結論:

  • 定理:若實係數多項式\(p(x)\)\(\mathbb{R}\)上不可約,則\(\deg p(x)=1\)\(2\)

    \(\deg p(x)=1\)時,\(p(x)\)是必定不可約的;當\(\deg p(x)=2\)時,設\(p(x)=x^2+px+q\),其不可約的條件是判別式\(p^2-4q<0\)

  • \(\mathbb{R}\)上的唯一析因定理:\(n\)次實係數多項式可以分解為一次因式和二次不可約因式的乘積,即

    \[f(x)=a_0(x-c_1)^{k_1}\cdots(x-c_s)^{k_s}(x^2+p_1x+q_1)^{e_1}\cdots(x^2+p_tx+q_t)^{e_t}, \]

    這裡

    \[k_1+\cdots+k_s+2(e_1+\cdots+e_t)=n,\\ c_i,p_j,q_j\in\mathbb{R},\quad \forall i=1,2,\cdots,s;j=1,2,\cdots,t,\\ p_j^2-4q_j<0,\quad \forall j=1,2,\cdots,t. \]

實係數多項式的這個特徵,往往可以用於解析一些實係數多項式的性質。

例:證明實係數多項式\(f(x)\)對所有實數\(x\)取正值的充要條件是:存在復係數多項式\(\varphi(x)\),使\(\varphi(x)\)沒有實數根,\(f(x)=|\varphi(x)|^2\)

只證必要性,此時\(f(x)\)必無一次因式,所以

\[f(x)=a(x^2+p_1x+q_1)\cdots(x^2+p_sx+q_s), \]

由於共軛復根成對出現,所以

\[f(x)=a(x-c_1)(x-\bar{c}_1)\cdots(x-c_s)(x-\bar{c}_s), \]

\[\varphi(x)=\sqrt{a}(x-c_1)\cdots(x-c_s) \]

即可。

1.6 整係數與有理係數多項式

對整係數與有理係數多項式的討論則相比複數域和實數域要複雜,一方面,有理數域\(\mathbb{Q}\)\(\mathbb{R}\)上不是連續的,因此一般的判定多項式可約的準則將不適用;另一方面,整數環\(\mathbb{Z}\)甚至不是一個數域,因此唯一析因定理可能不再適用。但是,\(\mathbb{Z}\)\(\mathbb{Q}\)存在一定聯絡,因為\(\mathbb{Q}\)\(\mathbb{Z}\)加上除法運算得到的數集,所以經過適當的通分後,\(\mathbb{Q}\)上的結果應當與\(\mathbb{Z}\)上的類似。

先解決\(f(x)\)\(\mathbb{Z}\)上的可約性問題,因\(f(x)\)如果在\(\mathbb{Z}\)上可約,則在\(\mathbb{Q}\)上必定也可約;但反過來,如果\(f(x)\)\(\mathbb{Z}\)上不可約,我們難以直接確定\(f(x)\)\(\mathbb{Q}\)上是否可約。但接下來我們要得到一個結果:整係數多項式\(f(x)\)相對整數環\(\mathbb{Z}\)與有理數域\(\mathbb{Q}\)的可約性相同

為此先提出本原多項式概念與Gauss引理。

  • 本原多項式:如果整係數多項式\(f(x)=a_0+a_1x+\cdots+a_nx^{n}\)的係數\(a_0,a_1,\cdots,a_n\)的最大公因子為\(1\),則\(f(x)\)稱為本原多項式。

    本原多項式即不可以在係數上進行約分的多項式,對任何多項式\(f(x)=a_0+a_1x+\cdots+a_nx^{n}\),設\(d=\gcd(a_0,a_1,\cdots,a_n)\),則可以將多項式改寫為最大公因子與本原多項式的乘積,即

    \[f(x)=d(a_0'+a_1'x+\cdots+a_n'x^{n}). \]
  • Gauss引理:任意兩個本原多項式的乘積是本原多項式。

    不妨設本原多項式\(f(x),g(x)\)分別為

    \[f(x)=a_0+a_1x+\cdots+a_nx^{n},\\ g(x)=b_0+b_1x+\cdots+b_mx^{m},\\ f(x)g(x)=c_0+c_1x+\cdots+c_{n+m}x^{n+m}, \]

    這裡約定當下標越界時\(a_i,b_j=0\),則

    \[c_k=a_0b_k+a_1b_{k-1}+\cdots+a_{k-1}b_1+a_kb_0,\quad k=0,1,\cdots,n+m. \]

    用反證法,假定\(f(x)g(x)\)不是本原的,則\(c_0,c_1,\cdots,c_{n+m}\)必有公因子\(p\ne 1\)。由\(f(x)\)\(g(x)\)是本原多項式可知,必定存在某\(a_i,b_j\)不能被\(p\)整除,設它們是\(a_0,a_1,\cdots,a_n\)\(b_0,b_1,\cdots,b_m\)中第一個不被\(p\)整除的係數,而

    \[c_{i+j}=a_0b_{i+j}+\cdots+a_{i-1}b_{j+1}+a_ib_j+a_{i+1}b_{j-1}+\cdots+a_{i+j}b_0, \]

    可以發現,由於\(p|(a_0,\cdots,a_{i-1},b_0,\cdots,b_{j-1})\),所以只有\(a_ib_j\)不能被\(p\)整除,這說明\(c_{i+j}\)不含因子\(p\),矛盾。

由於本原多項式在可通分意義下唯一,聯絡起了整數環與有理數域,由此能提出本節的第一個關鍵結論:

  • \(n\)次整係數多項式\(f(x)\)\(\mathbb{Z}\)上不可約,則\(f(x)\)\(\mathbb{Q}\)上不可約。

    \(f(x)\)\(\mathbb{Q}\)上可約,則存在次數小於\(n\)的多項式\(g(x),h(x)\in \mathbb{Q}[x]\),使\(f(x)=g(x)h(x)\)。將\(g(x)\)的係數通分得到\(g(x)=b\tilde g(x)\),這裡\(b\in\mathbb{Q}\)\(\tilde g(x)\in\mathbb{Z}[x]\),並可以通過調整\(b\)使\(\tilde g(x)\)為本原多項式;同理可令\(h(x)=c\tilde h(x)\)\(c\in\mathbb{Q}\)\(\tilde h(x)\in\mathbb{Z}[x]\)且是本原多項式。因此

    \[f(x)=bc\tilde g(x)\tilde h(x), \]

    由Gauss引理,\(\tilde g(x)\tilde h(x)\)是本原多項式,且\(bc\in\mathbb{Q}\)。又因為\(f(x)\)是整係數的,所以必然\(bc\in\mathbb{Z}\),否則將與\(\tilde g(x)\tilde h(x)\)是本原多項式矛盾。這說明\(f(x)\)\(\mathbb{Z}\)上可約,矛盾。

由此,我們可以看出整係數多項式\(f(x)\)\(\mathbb{Q}\)上的可約性與在\(\mathbb{Z}\)上相同,同時由於\(\mathbb{Q}\)是一個數域,因此唯一析因定理成立,故我們得到了整數環上的唯一析因定理。

  • \(\mathbb{Z}\)上的唯一析因定理:\(n\)次正係數多項式\(f(x)\)可以分解為一個整數與若干個本原不可約多項式的乘積,且不計因式的次序和符號,這種分解是唯一的。

    存在性:

    作為有理係數多項式,可將\(f(x)\)分解為

    \[f(x)=a_0p_1(x)\cdots p_s(x), \]

    其中\(a_0\in\mathbb{Q}\),諸\(p_i(x)\)是首一有理係數多項式,在\(\mathbb{Q}\)上不可約,從而可以通分為\(p_i(x)=b_iq_i(x)\),這裡\(b_i\in\mathbb{Q}\)\(q_i(x)\)是本原多項式。同時,根據整數環與有理數域上多項式具有相同的可約性,我們知道諸\(q_i(x)\)不可約,從而

    \[f(x)=a_0b_1\cdots b_sq_1(x)\cdots q_s(x), \]

    最後由於\(f(x)\)是整係數的,\(a_0b_1\cdots b_s\in\mathbb{Z}\),存在性得證。

    唯一性:

    \(f(x)\)有兩個整數與本原不可約多項式乘積的分解,即

    \[f(x)=a_0p_1(x)\cdots p_s(x)=b_0q_1(x)\cdots q_t(x), \]

    將其視為有理係數多項式,可知\(s=t\),並且可以通過調整因式順序使得

    \[a_0p_1(x)=b_0c_1q_1(x),\quad c_1\in\mathbb{Q};\\ p_i(x)=c_iq_i(x),\quad c_i\in\mathbb{Q},\quad i=2,\cdots,n. \]

    由於諸\(p_i(x),q_i(x)\)是本原多項式,所以當\(i=2,\cdots,n\)\(c_i=\pm 1\),這樣\(a_0^{-1}c_1b_0=\pm 1\),這就證明了分解的唯一性。

最後,給出一個從整係數多項式本身判斷不可約性的準則:Eisenstein判別準則。

  • Eisenstein判別準則:設\(f(x)=a_0+a_1x+\cdots+a_nx^{n}\in\mathbb{Z}[x]\),若存在素數\(p\)使\[p|a_i,\quad i=0,1,\cdots,n-1;\\ p\nmid a_n,\quad p^2\nmid a_0; \]則\(f(x)\)\(\mathbb{Z}\)上不可約。

Eisenstein準則只能判定多項式不可約,需要驗證三個條件。如果三個條件不滿足,可通過一系列變換使之不可約。

\(p\)為素數,分圓多項式\(\Phi_p(x)=x^{p-1}+x^{p-2}+\cdots+x+1=\dfrac{(x-1)^{p}}{x-1}\)\(\mathbb{Z}\)上不可約。顯然此時Eisenstein判別準則不適用,令\(x=y+1\),則

\[\Phi_p(x)=f(y)=\frac{(y+1)^{p}-1}{(y+1)-1}=y^{p-1}+py^{p-2}+\cdots+C_p^{k-1}y^{p-k}+\cdots+C_p^{p-2}y+p, \]

這樣\(p\)整除除了首項外的每一項係數都被\(p\)整除,常數項不被\(p^2\)整除,首項係數不被\(p\)整除,這說明\(f(y)\)不可約,可以推出\(\Phi_p(x)\)也不可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