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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聯會崔東樹:新能源車不能買得起用不起,鼓勵車企自設保險

1 月 4 日訊息,財政部等四部委近日釋出通知,2022 年新能源車補貼將退坡 30%。因此已有部分廠商開始漲價。

此外,首批新能源汽車專屬保險已於去年12 月 27 日正式上線新能源車險交易平臺,並首批掛牌人保財險、平安財險、太保產險等 12 家財險公司的新能源汽車專屬保險產品,為新能源汽車專屬保險產品落地服務提供支援。受此影響,大量新能源汽車保費發生變動。

對於這種情況,乘聯會祕書長崔東樹發文指出,新能源車保險的推出是很好的事情。但成本增加偏高,可能新能源車省下的油錢要去交保險,導致新能源車似乎不划算,形成買得起用不起的現象,不利於新能源車推廣。因此車企要建立自己的保險品種,行業要有更精準的保險測算,國家也要支援保險費用的合理補貼。

據中國保險行業協會有關負責人介紹,在保險責任上,專屬條款既為“三電”系統提供保障,又全面涵蓋新能源汽車行駛、停放、充電及作業的使用場景。

新能源汽車尤其是純電動汽車,一個很重要的風險源就是電池起火。據不完全統計,近三年新能源汽車起火事故已發生 250 多起,起火原因包括充電過程中、行駛中和停車時三種情況。從專屬條款的主險責任可以看到,在意外事故條款中,已經包含起火燃燒責任。

此外,電池是否屬於車損的範疇也是當下承保理賠實際操作中爭議較大的地方。而專屬條款的主險責任則明確指出,包含車身、電池及儲能系統、電機及驅動系統、其他控制系統以及其他所有出廠時的裝置。

同時,相比傳統車險的使用過程,新能源汽車專屬條款的主險責任,還增加了充電過程。

據估算,將近 80% 的新能源汽車在同等情況下投保專屬條款,保費持平或下降。至於另外的 20%,主要是一些高階新車,保費會有所上升。

乘聯會原文:

隨著國家推進節能減排、“雙碳”戰略,新能源汽車銷量將繼續呈現大幅增長態勢。乘聯會資料顯示:11 月新能源乘用車零售銷量達到 37.8 萬輛,同比增長 122.3%,環比增長 19.8%。1-11 月新能源車零售 251.4 萬輛,同比增長 178.3%。新能源車與傳統燃油車走勢呈現強烈差異化的特徵,新能源車實現對燃油車市場的替代效應,並拉動車市加速向新能源化轉型的步伐。
新能源車保險的推出是很好的事情。但成本增加偏高,可能新能源車省下的油錢要去交保險,導致新能源車似乎不划算,形成買得起用不起的現象,不利於新能源車推廣。因此車企要建立自己的保險品種,行業要有更精準的保險測算,國家也要支援保險費用的合理補貼。
一、新能源汽車保險帶來新技術的保險鎖
12 月 14 日,中國保險行業協會發布了《新能源汽車商業保險專屬條款(試行)》在保險責任上,《條款》為“三電”系統提供保障,並全面涵蓋新能源汽車的使用場景,除了行駛外,還包括停放、充電及作業的狀態。同時,《條款》明確了新能源汽車損失保險責任範圍包括因意外事故(含起火燃燒)造成被保險新能源汽車電池及儲能系統、電機及驅動系統、其他控制系統的直接損失。
從附加險來看,此次專屬條款中設定了 13 個附加險,除了與燃油車險一致的劃痕險、絕對免賠率等條款,還增加了新能源汽車特有的“配套設施”保障,包括外部電網、自用充電樁等專屬附加險等。
12 月 27 日,上海保險交易所正式上線新能源汽車險交易平臺,並首批掛牌人保財險、平安財險、太保產險等 12 家財險公司的新能源汽車專屬保險產品,為新能源汽車專屬保險產品落地服務提供支援。
新車車險設計初衷是覆蓋新能源車各個使用環節的風險,確保車主使用新能源車出現問題時有社會保障的兜底。《新能源汽車商業保險專屬條款(試行)》的實行,明確“三電”“起火”全部賠付,在滿足了新能源汽車車主需要的前提下,也對保險公司的權責有了更明確的劃分。
新能源車保險本身來說是很好的事情,能夠解決消費者使用新能源車的擔憂問題。只要有了保險,在用新能源車使用過程中出現的主要問題都能夠得到有效的擔保,這樣話有利於新能源車的推廣。
二、私家車保費的主要因素較多
新能源私家車保險要考慮的較多,主要是考慮車型價格,出險頻次以及出險後賠償等綜合因素的考慮。因此,涉及保費的因素是多元化的,是歷史資料的綜合結果,因此新能源車相對來說是保費比較貴。
新能源車理論來說,可以上傳統燃油車的保險,但是如果出現新能源車獨有部分故障的話,是無法得到有效保障的。比如說充電問題,尤其是電池問題等電動車特有的三電部位的問題,這是得不到有效保障的,所以上傳統燃油車的保險實際上是沒有太大意義。
三、新能源汽車保費測算資料要精準
對於新能源車保費相比同級別燃油車高的現象,主要還是因為新能源車的保險歷史資料積累少。隨著近幾年新能源產品快速提升,相對於歷史資料中的老產品,目前新能源車的技術和安全提升比較快。前期的一些老舊車型出現故障的概率相對比較高。所以由於歷史資料的波動比較大,導致對前期一些高故障車型的歷史資料的帶入,由此影響了車型改進之後高安全低故障的合理費用和保障。
四、新能源車不能買得起用不起
近期有車主抱怨:12 月 23 日投保的費用為 8278 元,到 27 日投保費用暴漲到 1.4 萬多元,漲幅高達 80%。這增加的 6000 元,核算每月 500 元錢,應該能跑近 1000 公里,基本覆蓋了燃油車的油費,是很高的成本增加。大幅弱化了電動車與傳統燃油車的優勢。導致部分消費者的消費心理顧慮。
因此建議保險行業在新能源車中應該用更近的資料資訊,用更短期的資料延展分析。降低保費。
同時鼓勵整車企業建立自身的保險品種,拓展整車企業的保險業務,建立自己有資料支援的低保費保險體系。
國家也應該對新能源車在保險中的一些問題給予有效的支援,從而防止由於新能源車保險價格偏高,導致出現新能源車買得起卻用不起的情況出現,這樣也有利於新能源車行業更快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