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PMP考點:PMP考試中關於合同計算型別的題目
解讀PMP考點:PMP考試中關於合同計算型別的題目
1、一個總價加激勵費用FPIF合同。合同規定目標成本為$120000,承包商的目標利潤為$10000,價格上限為$140000,客戶/承包商以80/20的比例分成。實際成本為$130000。那麼估算的合同總價是多少?
A. $112500
B. $132500
C. $140000
D. $110000
解析:正確答案為B。
目標價格 = 目標成本 + 目標利潤 = 120000 + 10000 = 130000;
PTA = (最高限價 – 目標價格)/ 分擔比例 + 目標成本
= (140000 - 130000)/0.8 + 120000
= 132500
實際成本在此處是一個干擾項。
2、A公司為B公司提供產品,他們之間簽訂了成本加成本百分比合同CPPC。合同規定了$500000的估計成本,並同意以成本的10%作為利潤。專案的實際成本是$540000。B公司給A公司的總償付是多少?
A. $590000
B. $594000
C. $600000
D. $532000
解析:正確答案為B。
成本加成本百分比合同CPPC中,總價 = 實際成本 + 利潤百分比 * 實際成本。
在本題中:總價 = 540000 + 540000*0.1 = 594000
所以選B。
3、A公司為B公司提供產品,他們之間簽訂了成本加激勵費用合同CPIF。合同規定了$230000的估計成本,預定費用$40000和分擔比率80/20。專案的實際成本是$240000。A公司獲得的利潤是多少?
A. $45000
B. $40000
C. $42000
D. $38000
解析:正確答案為D。
實際利潤 = 目標利潤 + (目標成本 – 實際成本)* 賣方分擔百分比
= 40000 + (230000 - 240000)* 0.2
= 38000
所以選D。
4、在一個總價加激勵費用FPIF合同中,目標成本為10萬元,目標利潤為1萬元,分成比例為80/20,最高價格為12萬。如果最終成本是11萬元,承包商的利潤是多少?
A. 1萬元
B. 1.2萬元
C. 0.8萬元
D. 2萬元
解析:正確答案C。
本題中:實際成本為11萬 < 最高限價(12萬)
則 實際利潤 = 目標利潤 + (目標成本 – 實際成本)* 賣方分擔的 比例
= 1萬元 + (10萬元 – 11萬元)* 0.2
= 0.8萬元 < 最高限價 – 實際成本 = 1萬元
所以選擇C。
5、在一個總價加激勵費用FPIF合同中,目標成本為10萬元,承包商的目標利潤為1萬元,客戶/承包商分成比例為80/20,價格上限為12萬。那麼估算的合同總價格是多少?
A. 112500元
B. 120000元
C. 100000萬元
D. 110000元
解析:
估算的合同總價PTA(Point of Total Assumption)也稱為總體假設點,是指買方支付最高限價時,賣方花費的成本。它的意義在於:假如賣方成本超過PTA,那麼超過PTA的那部分成本就由賣方獨自承擔(不再以80/20的比例分成),這樣賣方的利潤就會迅速降低。
PTA = (最高限價 – 目標價格)/ 分擔比例 + 目標成本
目標價格 = 目標成本 + 目標利潤
分擔比例選大的那個。
在本題中:正確答案為A。
目標價格 = 目標成本 + 目標利潤 = 10萬元 + 1萬元 = 11萬元
PTA = (最高限價 – 目標價格)/ 分擔比例 + 目標成本
= (12萬 – 11萬)/ 0.8 + 10萬
= 11.25萬元
6、在一個成本加激勵費用CPIF合同,目標成本是70000元,目標利潤是8000元,分攤比例為70/30。當實際成本為80000時,問買方應支付的合同總價格是多少?
A. 85000元
B. 2000元
C. 62000萬元
D. 55000元
解析:正確答案為A。
實際利潤 = 目標利潤 + (目標成本 – 實際成本)* 賣方分擔比例
= 8000 + (70000 - 80000)* 0.3
= 5000元
合同價格 = 實際成本 + 實際利潤 = 80000 + 5000 = 85000元
故選擇A。
附加:PMP考試中的各類合同
通常可把合同歸為兩大類,即總價和成本補償類。還有第三種常用合同型別,即混合型的工料合同(T&M)。
總價合同
此類合同為既定產品或服務的採購設定一個總價。總價合同也可以為達到或超過專案目標(如進度交付日期、成本和技術績效,或其他可量化、可測量的目標)而規定財務獎勵條款。賣方必須依法履行總價合同,否則就要承擔相應的違約賠償責任。採用總價合同,買房必須準確定義要採購的產品或服務。雖然允許範圍變更,但範圍變更通常會導致合同價格提高。
1、固定總價合同(FFP)
FFP是最常用的合同型別。大多數買方都喜歡這種合同,因為採購的價格在一開始就被確定,並且不允許改變(除非工作範圍發生變更)。因合同履行不好而導致的任何成本增加都由賣方負責。在FFP合同下,買方必須準確定義要採購的產品和服務,對採購規範的任何變更都可能增加買方的成本。
2、總價加激勵費用合同(FPIF)
這種總價合同為買房和賣方都提供了一定的靈活性,它允許有一定的績效偏離,並對實現既定目標給予財務獎勵。通常,財務獎勵都與賣方的成本、進度或技術績效有關。績效目標一開始就要制定要,而最終的合同價格要待全部工作結束後根據賣方績效加以確定。在FPIF合同中,要設定一個價格上限,賣方必須完成工作並且要承擔高於上限的全部成本。
3、總價加經濟價格調整合同(FP-EPA)
如果賣方履約要跨越相當長的週期(數年),就應該使用本合同型別。如果買賣方之間要維持多種長期關係,也可以採用這種合同型別。它是一種特殊的總價合同,允許根據條件變化(如通貨膨脹、某些特殊商品的成本增加或降低),以事先確定的方式都對合同價格進行最終調整。EPA條款必須規定用於準確調整最終價格的、可靠的財務指數。FP-EPA合同試圖保護買方和賣方免受外界不可控情況的影響。
成本補償合同
此類合同向賣方支付為完成工作而發生的全部合法實際成本(可報銷成本),外加一筆費用作為賣方的利潤。成本補償合同也可為賣方超過或低於預訂目標(如成本、進度或技術績效目標)而規定財務獎勵條款。最常見的3種成本補償合同是:成本加固定費用合同(CPFF)、成本加激勵費用合同(CPIF)和成本價激勵費用合同(CPAF)。
如果工作範圍在開始時無法準確定義,從而需要在以後進行調整,或者,如果專案工作存在較高的風險,就可以採用成本補償合同,使專案具有較大的靈活性,以便重新安排賣方的工作。
1、成本加固定費用合同(CPFF)
為賣方報銷履行合同工作所發生的一切可列支成本,並向賣方支付一筆固定費用,該費用以專案初始成本估算的某一個百分比計算。費用只能針對已完成的工作來支付,並且不因賣方的績效而變化。除非專案範圍發生變更,費用金額維持不變。
2、成本加激勵費用(CPIF)
為賣方報銷履行合同工作所發生的一切可列支成本,並在賣方達到合同規定的績效目標時,向賣方支付預先確定的激勵費用。
3、成本加獎勵費用(CPAF)
為賣方報銷履行合同工作所發生的一切合法成本,但是隻有在滿足了合同中規定的某些籠統、主觀的績效標準的情況下,才能向賣方支付大部分費用。
工料合同(T&M)
工料合同是兼具成本補償合同和總價合同的某些特點的混合型合同。在不能很快編寫出準確工作說明書的情況下,經常使用工料合同來增加人員、聘請專家以及尋求其他外部支援。
這類合同與成本補償合同的相似之處在於,它們都是開口合同,合同價因成本增加而變化。在授予合同時,買方可能並未 確定合同的總價值和採購的準確數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