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T/T 1077-2016《道路運輸車輛衛星定位系統車載視訊平臺技術要求》平臺標準符合性檢測合同
合同編號:
道路運輸車輛衛星定位系統
平臺標準符合性檢測合同
委託方(甲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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籤訂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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籤訂地點: |
北京市 |
委託方(甲方):
委託方(甲方):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聯絡方式:
通訊地址:
電 話:傳 真:
電子信箱:郵政編碼:
受託方(乙方):交通運輸通訊資訊工程質量檢測中心
住 所 地:北京市安定門外外館後身1號
法定代表人:張**
聯絡方式: 010-65293681
通訊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安外外館後身1號
電 話: 010-65293681 傳 真: 010-65293591
本合同甲方委託乙方就 進行專項檢測技術服務,並支付相應的技術檢測報酬。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在真實、充分地表達各自意願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達成如下協議,並由雙方共同恪守。本合同簽署生效後,方可進行相關技術檢測工作。
- 系統平臺的基本資料
平臺型別 |
þ企業監控平臺 □政府監管平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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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臺開發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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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中心詳細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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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入上級監管平臺詳細資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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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級監管平臺接入詳細資訊(僅適用政府監管平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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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載終端接入詳細資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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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地址 |
埠 |
第二條系統平臺的技術檢測內容
- 技術檢測目標:通過專項技術檢測判定委託方委託的系統平臺是否達到2.2相關標準的要求,□是
- 技術檢測依據:□JT/T 796-2011《道路運輸車輛衛星定位系統平臺技術要求》、JT/T 808-2011《道路運輸車輛衛星定位系統終端通訊協議及資料格式》、JT/T 809-2011《道路運輸車輛衛星定位系統平臺數據交換》、 þJT/T 1077-2016《道路運輸車輛衛星定位系統車載視訊平臺技術要求》、JT/T 1078-2016《道路運輸車輛衛星定位系統車載視訊通訊協議》以及相應法律法規等;
- 技術檢測內容:綜合檢測
- 針對送檢樣品,應委託方要求檢測JT/T 1077-2016以下內容:功能(音視訊資源目錄管理、使用者管理、視訊監控、錄影功能、報警、視訊轉發與複用、視訊影象分析)、平臺效能與技術指標(音視訊終端接入效能、音視訊處理效能、音視訊質量、地圖資料質量、網路傳輸)。
- 委託方送樣樣品在檢測過程中不能對道路運輸車輛衛星定位系統平臺的正常使用產生影響。
第三條為保證乙方有效進行技術檢測工作,甲方需要提供的工作條件和協作事項
- 提供系統平臺的詳細情況說明材料,包括系統平臺架構、安裝要求並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現場系統平臺的部署;
- 提供系統平臺完整的使用者手冊,其中要求具有對系統平臺各項功能及操作方法的詳細說明;
- 提供與該系統平臺相關的其他所有技術資料;
- 現場配合人員;
- 其他乙方需要的資料。
第四條技術檢測費用及支付方式
- 收費標準
技術檢測費用由一次性檢測費用和後續檢測費用組成。
一次性檢測費用 =(計費埠數 -1)×後續檢測基礎費用 + 一次性檢測基礎費用;後續檢測費用 = 計費埠數×後續檢測基礎費用。
其中計費埠數為接入上級監管平臺埠數或車載終端接入埠數最大值;796標準企業監控平臺一次性檢測基礎費用40000元,後續檢測基礎費用3800元/輪次;政府監管平臺不收費。1077標準視訊平臺一次性檢測基礎費用30000元,後續檢測基礎費用2000元/輪次。796標準、1077標準平臺一次性檢測基礎費用70000元,後續檢測基礎費用4000元/輪次。
綜合檢測未通過及因被檢平臺問題導致檢測平臺崩潰的,均參與輪次計算。
- 一次性檢測費用僅涵蓋單個系統平臺2輪次綜合檢測。甲方應在被檢平臺檢測前向乙方付清一次性檢測費用,並提供匯款憑證,匯款憑證上應註明“平臺檢測”和合同編號。
- 被檢平臺2輪次綜合檢測未通過,甲方仍要求乙方繼續檢測被檢平臺時,甲方應根據後續檢測輪次繳納相應的檢測費用。甲乙雙方在進行後續檢測前,應簽署後續檢測委託單(見附件一:後續檢測委託單),委託單生效後被檢平臺方能開始後續檢測。檢測總計費輪次為7輪次,7輪次後本次檢測合同結束,甲方支付後續檢測費用,乙方出具檢測報告。後續檢測費用最終數額以甲乙雙方簽署生效的檢測費用確認單為準(見附件二:檢測費用確認單)。
- 甲方委託乙方所進行系統平臺檢測的接入上級監管平臺埠數為 1 個,車載終端接入埠數為 1 個,計費埠數為 1 個。
- 乙方賬戶資訊:
賬戶名稱:交通運輸通訊資訊工程質量檢測中心
開戶銀行:中國農業銀行北京安外大街支行
賬 號:11041001040006776
一次性檢測費用 人民幣叄萬元(大寫)整(¥ 30000 )
第五條雙方應遵守的保密義務
- 甲方保密義務;
- 保密內容:與系統平臺檢測相關的內容、方法、檢測人員、手段;
- 涉密人員範圍:全部參與人員;
- 洩密責任: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承擔相應責任。
- 乙方保密義務:
- 保密內容:與系統平臺相關的技術資料,系統平臺的檢測過程及結果;
- 涉密人員範圍:全部參與人員;
- 洩密責任: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承擔相應責任。
第六條合同的變更及終止
- 本合同的變更及終止必須由雙方協商一致,並報上級管理部門稽核批准後,以書面形式確定;
- 甲方在系統平臺檢測過程中申請退出檢測,應向乙方支付已產生的檢測費用;
- 系統平臺出現無法執行、無法正常檢測等嚴重問題,甲乙雙方可協商提前終止本合同,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已產生的檢測費用。
第七條技術檢測工作成果的驗收標準和方式
乙方按照技術檢測依據完成相應技術檢測工作並提供檢測報告。
第八條聯絡人確認
本合同有效期內,雙方必須指定專案聯絡人。專案聯絡人承擔以下責任:
因聯絡協調工作不力而對技術檢測過程中造成的損失承擔責任。
一方變更專案聯絡人的,應當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時通知並影響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損失的,應承擔全部的責任。
甲方聯絡人: 聯絡方式:
乙方聯絡人: 王醒 聯絡方式:010-65293681
第九條授權簽字人的確認
雙方確定,本合同、後續檢測委託單、檢測費用確認單的簽署,需由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簽字人簽署。
9.1授權簽字人需提供以下檔案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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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授權書;
- 授權簽字人身份證影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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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授權簽字人可以為1人或多人。
第十條解除本合同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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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生不可抗力;
- 上級主管部門要求停止檢測;
10.3 甲方在未接到檢測通知前提出解除申請。
第十一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爭議,應協商、調解解決。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或仲裁。
第十二條本合同的相關組成部分:
12.1後續檢測委託單;
12.2檢測費用確認單;
12.3帶有授權簽字人身份證影印件的授權書;
12.4甲方法人證書影印件;
12.5技術標準和規範:JT/T 796-2011《道路運輸車輛衛星定位系統平臺技術要求》、JT/T 808-2011《道路運輸車輛衛星定位系統終端通訊協議及資料格式》、JT/T 809-2011《道路運輸車輛衛星定 位系統平臺數據交換》;
12.6原始設計和工藝檔案: 軟體平臺的相關技術資料;
12.7上級管理部門釋出的相關檔案及技術資料。
第十三條合同執行地點
北京市海淀區上莊鎮上莊路89號北京國際移動衛星地面站。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 4 份,甲方執 1 份,乙方執 2 份,報上級管理部門備案 1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授權簽字人:(簽名)
乙方:交通運輸通訊資訊工程質量檢測中心(蓋章)
法定代表人/授權簽字人:(簽名)
合同簽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