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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業和創業團隊的感想感悟

從2013年10月還未畢業就加入到一家創業公司到2017年10月離開這家公司,期間浮浮沉沉,曲曲折折,也學到了不少,也付出了很多,個人經歷就不再敖述了。
這裡主要想說說我關於創業和創業團隊的幾點感想和感悟。

1.做事做產品
任何一個公司的成立起初都是想做一件事,然後探索、豐滿。那麼創始人就應當更專注於這件事,做精、做專業化而不是把更多的時間用在以後的暢想、全球化、盈利等方面。
我們只需要從0到1,做出產品,驗證產品。對於一個公司機會可以有很多,因為有團隊了,有經驗了,再加上創始人或者其他人有很多idea,這個時候就應當學會主動放棄機會,
始終記得當下要做的事,我始終認為剛開始做精一件事就夠了。
我們都常說以使用者為核心,但是我覺得應當是始終以產品為核心(當然對外宣稱要以使用者為核心),聽起來不合理但其實就應該這樣,產品服務使用者,我們當然是希望使用者體驗好,
所以即使說以產品為核心但是出發點仍然是從使用者角度出發,可是側重點是產品!產品一定有所長有所短,產品的把控一定是創始人或者產品經理或者某一個人主導,切不可相容每個人
的想法,並不是人人都是產品經理,例如針對某個功能模組或者說需求可以開會詢問大家的意見,但是一定是有自己的想法且有選擇的參考他人意見,不要做中庸產品,堂而皇之的說這樣使用者
體驗好,累人累己,價效比真的一點也不高。一個會開下來,大家七嘴八舌想法提出了不少,開發從一個功能需求點可能生生增加到五六個需求開發點,然後提出想法的人傻傻的笑著問這個開發不麻煩吧。
產品是迭代的,產品是迭代的,產品是迭代的! 大家都懂,又有多少人能真的放下那些看似難以割捨的完美?假設,一個文章展示的功能很可能到最後需求變成了使用者可以點贊,使用者可以評論,使用者顯示那就加上
頭像吧,既然可以評論那就加上回複評論功能吧,既然可以回覆評論那就可以追評吧,評論裡面能新增圖片更好了。
產品和專案經理都應該評估好投入產出和完成時間,產品前期簡陋甚至體驗不好並不可怕,驗證產品有需求,驗證商業模式可行性才是以後所有可能的基礎。

2.事在人為
有一種說法是:事做不好,都是人不行。 我深以為然。一個創業公司決定了要做的事情之後,接下來最重要的是團隊,初創團隊!甚至還沒決定要做什麼,但是有這麼一個氣味相投,有創業精神的團隊都是很棒的一件事。
畢竟這是一個 idea 爛大街的年代。VC最看重初創公司的也是創始人和他的團隊。
初創團隊的幾個人一定要有共同的想法,這樣才能始終為一個共同的目標奮鬥。他們更應該是互相有話直說,互相知根知底的,很多情況是一個創始人提出了想法組建了團隊,但是初始成員要麼溜鬚拍馬,要麼有話不好直說然後憋在肚子裡,
要麼拐彎抹角勸諫創始人,創始人很可能還沒明白其中的意思,這就不是一個健康的團隊。但有意思的是事情都有兩面性,可能某個初創成員總是很直接也很有想法,於是總挑戰老闆的權威亦或是對老闆的決定反感懈怠執行。那麼這種人是
萬萬不能要的,損害了老闆的權威也帶壞了團隊氛圍。這裡面的度也許就是語言或者說社交的藝術了吧。
初創成員在各自領域應當是專業的,不需要是頂尖水平,但是前期肯定是要獨自撐起各自職能板塊的。另外創業不是慈善也不是學校,儘量招有經驗的人,先做事先做成事。應屆生不說,一年兩年經驗水平仍較差的,沒時間教也沒有教會了留住的
資本。見證了多少個學會點了,能獨立開發,撐起一部分業務的時候人走了,輕易挖走的也不少。

3.管理和文化
很多事情都是做事做不了人,團隊管理亦是如此。融入團隊就難免失去了一定的威嚴,不融入團隊,團隊氛圍和凝聚力就會有影響,這裡度還真的是挺難把握的。
創業階段個人認為真的不是一個平等主義,人人意見都要聽要考慮的階段,服從命令是軍人的天職,之於公司,服從領導稱為天職有些過了,但是也應當是重中之重。
提出目標不叨叨就是幹!針對這個目標怎麼做,不要另闢蹊徑,搞特殊,意見建議可提但不要強加,一個好的領導知道該不該採納,一個員工選擇了這家公司就應當相信領導及其能力,
我始終覺得一件事或者是一個解決辦法很難說這樣對或者不對,存在即合理,較真非要按照自己認為的來,這樣的人更適合換個地方自己當領導。如果實在與領導和團隊有分歧,那麼他也沒必要
繼續待下去互相看不慣。當然不排除領導能力和方向的錯誤,但這是領導的領導的職責,每個員工第一要務是幹好本職工作。
團隊文化靠的不是人事不是培訓,是leader。每個團隊是怎樣的習慣怎樣的氛圍往往取決於leader ,而leader 的風格又往往取決於創始人。不要上來就說我們要創造這樣的文化,強行灌輸的理念
會引起逆反,領導帶頭形成的做事風格和文化會潛移默化的影響每個員工,也容易接受。公司的發展總說以使用者為重,要考慮使用者的利益,但是我覺得每個員工的利益也很重要,使用者給你帶來價值,
但是員工創造了整個價值,不要對員工太苛刻,公司大了,什麼樣的員工都有,為一己私利的,不知廉恥的,混吃等死的。但是小團隊這樣的人不要,當然也不惡意的去定性誰就是這樣的,我們以大家都是
有奮鬥精神的,有大我小我精神的這樣一個出發點來看待團隊,來制定規章制度我覺得是更為合理的。舉個例子,遲到每個公司規章不盡相同,但是有一種是,遲到多久罰多少錢,更久相當於曠工,遲到的人都會
公佈到內部公司群,這個我敢保證有效,但是一定怨聲載道,武功講究以柔克剛,沒有誰不知廉恥,也沒有誰故意遲到,這樣的一項規定可能也沒什麼,但凡能制定出來這樣的規定的,我相信其它方面也有類似規定,那麼多種
打消員工積極性的規則多了,團隊積極性、對公司的態度也可想而知了。所謂賞罰分明,如果賞的規定等效的抹平負面情緒倒也不失為一個互補辦法。

總之,以上是我的一些觀點和看法,不敢說對也不能說全錯,希望能夠有所借鑑。
看官輕拍! (っ・ω・)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