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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類簡史--經典語句摘錄

  • 然而,要說出有效的故事,其實並不容易。難點不在於講故事,而在於要讓人相信。於是,歷史上也就不斷圍繞著這個問題打轉:究竟某個人是如何說服數萬人去相信神, 民族或是有限公司這些故事?然而,只要把故事說得成功, 就會讓智人擁有巨大的力量, 因為這能使得數以萬計的陌生人合力行事,為了共同的目標而努力。思想看,如果我們的語言只能說些像是河流、樹林或獅子之類真正存在的事物,要建立國家、教會或是法律制度可不是難上加難?
  • 所謂“想象的現實”值的是某件事人人都相信,而且只要這項共同的信念仍然存在, 力量就足以影響世界。施泰德洞穴的藝術家可能真的相信有獅人守護靈的存在。雖然也有些巫師是騙子,但多半都是真誠相信有神與惡魔的存在。至於百萬富翁,他們也多半真誠相信人權的存在。雖然其實所謂聯合國,利比亞和人權都只是我們想象的概念,但在2011年,我們說聯合國要求利比亞政府尊重其公民的人權,並沒有人會認為這句話是謊言。
    從認知革命以來, 智人一直就生活在一種雙重的現實之中。一方面我們有像是河流、樹木和獅子這種確實存在的客觀現實;而另一方面,我們也有像是神、國家和企業這種想象的現實。隨著時間過去,想象的現實也日益強大;時至今日,河流、樹木、獅子想要生存,有時候還的依賴神、國家和企業這些想象現實行行好,放它們一馬。
    通過文字創造出想象的現實, 就能讓大批互不相識的人有效合作,而且效果還不只是如此。正由於大規模的人類合作是以虛構的故事作為基礎,只要改變所講的故事,就能改變人類的合作方式。只要在對的情境之下,這些故事就能迅速改變。
  • 從生物學季度,我們再重新看一次美國《獨立宣言》裡最重要的段落:
    我們認為下面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者賦予他們若干不可剝奪的權利,其中包括生命權、自由權和追求幸福的權利。
    一開始, 英文講到人人生而平等用的詞是“create”,但生物學並沒有“創造”,而是演化。演化特定沒有平等這回事,所謂平等的概念,是與“創造”的概念精密相關。美國人的”平等“觀念來自基督教,基督教認為每個人的靈魂都是由上帝創造,而所有靈魂在上帝面前一律平等。但是,如果我們不相信基督教那一套關於上帝、創造和靈魂的神話故事,那所謂人人”平等“究竟是什麼意思呢?演化的基礎是差異,而不是平等。每個人身上帶的基因碼都有些不同,而且從出生以後就接受者不同的環境影響,發展出不同的特質,導致不同的生存概率,”生而平等”其實該是”演化各有不同“。
    而根據生物學, 人並不是”創造”出來的,自然也沒有“造物者“去”賦予“人類什麼。個體誕生的背後就只是盲目的演化過程,而沒有任何目的。所以”造物者賦予“其實就只是”出生“。
    同樣,生物學上也沒有”權利”這種事,只要各種器官、能力和特性。鳥類之所以會飛就是因為它們有翅膀,可不是因為有什麼“會飛的權利“。此外,這些器官、能力和特性也沒有什麼”不可剝奪“的問題, 它們常常會不斷突變,還可能在一段時間後完全消失。例如鴕鳥,就是失去了飛行能力的鳥類。所以不可剝奪的權利其實就是“可變的特性”。
    那我們要問,究竟人類演化有什麼特性?“生命“倒是毋庸置疑,不過”自由”又是怎麼回事?生物學可不講自由這種東西。“自由”就像是平等、權利和有限公司,不過是人類發明的概念,也只存在於人類的想象之中。從生物學的角度來看,要說人類在民主社會是自由的, 而在獨裁統治下不是自由的,這點完全沒有意義。最後,“幸福“明確下個定義,也沒辦法客觀測量”幸福“。大部分的生物研究都只認可”快感“確實存在,也能有比較容易的定義和測量方式。所以, “生命權、自由權和追求幸福的權利”其實就只是“生命和追求快感”。
    因此,我們來看看美國《獨立宣言》改用生物學、科學的角度來寫該是如何:
    我們認為下面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演化各有不同,出生就有某些可變的特性,其中包括生命和追求快感。
  • 不管是基督宗教, 民主還是資本主義, 都只是由想象所構建出來的秩序. 而要怎樣才能讓人相信這些秩序? 第一, 對外的說法絕對要堅持它們千真萬確, 絕非虛構. 永遠要強調, 這種維持社會穩定的秩序是個客觀事實, 是由偉大的神或者是自然的法則所創造, 如果要說人人不平等. 不是因為漢謨拉比自己這麼說, 而是因為恩利爾和馬杜克這兩位神的旨意. 如果要說人人平等. 也不是因為托馬斯.傑斐遜自己這麼說, 而是因為這是上帝造人的方式. 如果要說自由市場是最好的經濟制度, 不是因為亞當.斯密自己這麼說, 而是因為這是自然不變的規律.
    第二, 在教育上也要徹底貫徹同一套原則. 從人出生的那一刻起, 就要不斷提醒他們這套想象建構出來的秩序, 要一切事物中融入這套原則, 不管是童話, 喜劇, 繪畫, 歌曲, 禮儀, 政治宣傳, 建築, 食譜還是時尚. 舉例來說, 我們現在相信平等的概念, 所以富人家的子弟穿起牛仔褲, 覺得這是種時尚. 一開始, 牛仔褲是工人階級的打扮, 而如果是在相信階級制度的中世紀, 歐洲人絕對不可能有哪個年輕貴族去穿上農民的工作服裝. 在當時, “先生”(Sir)或”女士”(Madam)是貴族專屬的特權稱謂, 甚至常常還是通過許多犧牲才能取得. 但到了現在, 不管信件的收件人是誰, 開頭的稱謂一律都是”親愛的某某先生/女士”
  • 除此之外, 這種有想象建構的虛構故事還落實到了現代建築之中. 像是理想的現代建築會將房屋分成許多小房間, 讓每個孩子都能有私人的空間, 不用暴露在他人的目光之下, 能有最大的自主權. 這種私人房間幾乎一定有門, 而且許多家庭不只允許小孩關門, 甚至還能上鎖, 就連父母想進去, 都得先敲敲門得到允許才成. 小孩對自己房間的裝飾可以隨心所欲, 牆上可以貼著搖滾明星的海報, 也可以滿地丟著髒襪子, 如果在這樣的空間裡成長, 任何人都會覺得自己就是一個”個體”, 覺得自己的真正價值是由內而外的, 而不是他人所賦予的.
    然而, 像是中世紀的貴族就沒有個人主義這一套, 他們認為, 個人的價值是由社會階級, 由他人的看法所決定. 在這種情形下, “被別人嘲笑”就成了莫大的侮辱. 而當時的貴族也會告訴孩子, 要不惜一切代價來保護名聲. 同樣, 中世紀想象中的價值體系也反映在當時實際的城堡建築中, 一座城堡中幾乎不可能由兒童房. 如果在這種環境下長大, 就會覺得: 個人的真正價值是由他的社會階級以及他人對他的看法而定.
  • “客觀”: 事物的存在, 不受人類意識及信念影響.
    ”主觀”: 事物的存在, 靠的是某個單一個人的意識和信念. 如果這個人改變了自己的信念, 這項主觀的事物也就不復存在或者跟著改變,
    ”主體間”:事物存在, 靠的是許多個人主觀意識之間的連結網路, 就算某個人改變了想法, 甚至過世, 對這項事物的影響並不大. 但如果是這個網路裡面的大多數人都死亡或者改變了想法, 這種主體間的事物就會發生改變或者消失.
  • 其中最惡名昭著的, 就是在16, 17世紀間席捲歐洲的天主教與新教徒之戰. 所有這些人都相信基督的神性, 也相信他關於愛和憐憫的福音, 只是對於”愛”的本質意見不合. 新教徒認為, 神如此愛著世人, 所以讓自己化為肉體, 容許自己受到折磨, 釘死在十字架上, 從而贖了原罪, 並對那些信他的人打開了天堂的大門. 天主教認為, 雖然信仰是必要的, 但光這樣不夠. 要進入天國. 信徒還必須參加教堂禮拜, 而且要多行善事, 這點讓新教徒無法接受, 認為這樣形同交易, 對於神的愛和偉大是種貶抑. 如果不進天堂必須取決於自己的善行, 豈不是放大了自己的重要性, 而且暗示基督在十字架上為人類受的苦以及神對人類的愛都還不夠?
  • 至死, 一切如夢幻泡影消失, 生命就像是毫無意義的追尋. 然而, 這個輪迴該怎麼樣才能跳出呢?
    在29歲時, 釋迦牟尼半夜離宮, 拋下了財富和家人, 流浪走遍印度北部, 希望這一切痛苦尋找出路. 他前往各個修院修行, 聆聽各個大師講道, 但還是無法完全感到解脫, 有什麼不滿依然縈繞. 他並未絕望, 決心反求諸已, 直到找到徹底解決問題的方法為止. 最後他體會到, 一切苦難並非來自噩運, 社會不公或者神祗的任性, 而是出自於每個人自己心中的思想模式.
    釋迦牟尼認為, 人遇到事情通常就會產生慾望, 而慾望總是會造成不滿. 遇到不喜歡的事, 就像躲開; 遇到喜歡的事, 就想維持並增加愉快. 但正因如此, 人心就永遠不滿, 永遠不安. 這點在碰上不悅的時候格外明顯, 像是感到疼痛的時候, 只要疼痛持續, 我們就一直感到不滿, 用盡一切辦法想要解決. 然而, 就算是遇上歡樂的事, 我們也從不會真正滿足, 而是一直擔心這種歡樂終將結束或是無法再持續或增強, 有些人多年來一直在尋找愛情, 但等到真的找到了愛情, 卻還是不滿足. 有的開始整天擔心對方可能會離開; 有的又覺得自己太過屈就, 就該再找更好的人.
    釋迦牟尼找到一種方法可以跳出這種惡性迴圈. 在事物帶來快樂或痛苦的時候, 重點是要看清事物的本質, 而不是著重在它帶來的感受, 於是就能不再為此所困. 雖然感受悲傷, 但不希望悲傷結束, 於是雖然有悲傷, 也能不再為此而困. 即使仍然悲傷, 也是一種豐碩的經驗. 雖然感受快樂, 但不要希望快樂繼續, 於是雖然仍有快樂, 也不能失去心中的平靜. 無慾則無苦.
    佛陀的教誨一言以蔽之: 痛苦來自慾望; 要從痛苦中解脫, 就要放下慾望; 而要放下慾望, 就必須訓練心智, 體驗事物的本質.
  • 尼采: 只要有了活下去的理由, 幾乎什麼都能夠忍受. 生命有意義, 就算在困境中也能甘之如殆; 生活無意義, 就算在順境中也度日如年.
  • 根據佛教的觀點, 大多數人太看重自己的感受, 以為快感是快樂, 不愉悅的感受就是受苦. 於是, 人類就渴望能有快感, 並希望避免不愉悅的感受, 然而, 這是大大的誤解. 事實上, 人類的主觀感受沒有任何實質或意義. 主觀感受就只是一種電光火石的波動. 每個瞬間都在改變, 就像海浪一樣. 不論你感受到的是快感或不快, 覺得生命是否有著意義, 這都只是一瞬間的波動而已.
    如果我們太看重這些內部的波動, 就會變得太過於執迷, 心靈也就焦躁不安, 感到不滿. 每次碰上不快, 就感覺受苦. 而且就算已經得到快感, 因為我們還希望快感能夠增強或是害怕快感就會減弱, 所以心裡還是不能得到滿足.追求這些主觀感受十分耗費心神, 而且終是徒勞, 只是讓我們受制於追求本身. 因此, 苦的根源既不在於感到悲傷或者疼痛, 也不在於感覺一切都沒有意義. 苦真正的根源在於”追求”主觀感受這件事, 不管追求的是什麼, 都會讓人陷入持續的緊張, 困惑和不滿之中.
    人想要離苦得樂, 就必須瞭解自己所有的主觀感受都只是一瞬間的波動, 而且別再追求某種感受. 如此一來, 雖然感受疼痛, 但不再感到悲慘; 雖然愉悅, 但不再幹擾心靈的平靜. 於是, 心靈變得一片澄明, 自在. 這樣產生的心靈平靜力量強大, 那些窮極一生瘋狂追求愉悅心情的人完全難以想象. 這就像是有人已經在海灘上站了數十年, 總是想抓住”好的海浪”, 讓這些海浪永遠留下來, 同時又想躲開某些”壞的海浪”, 希望這些海浪永遠別靠近. 這樣一天又一天, 這個人站在海灘上徒勞無功, 被自己累的幾近發瘋. 最後終於氣力用盡, 癱坐在海灘上, 讓海浪就這樣自由來去. 忽然發現, 這樣多麼平靜啊!
    佛教與現代生物學和新世紀運動的相同點, 在於都認為快樂不在於外在條件. 但佛教更重要也更深刻的見解在於, 真正的快樂也不在於我們的主觀感受. 我們如果越強調主觀感受, 反而就越感到苦. 佛教給我們的建議是, 除了別再追求外在成就之外, 同時也別再追求那些感覺良好的心裡感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