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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伯凡-認知方法論-區分表徵與實在

    學習了這節其實感覺挺震驚的,如果我們自己都不能相信自己,那我們該相信什麼呢?這是一個未知。我們的身體其實是一個幻覺專家,他是處理資訊的一個媒介,或稱為一個節點,他是會欺騙我們的。我們常說自欺欺人,其實我們能直觀感受到的只是欺騙了別人,卻不知道欺騙了自己。我們對自己所擁有的東西總是不以為然,感受不到其存在。正如同我們生下來就可以呼吸空氣,能有幾人能真正的感受到它的存在。如果我們感受不到其存在,又怎能意識到是否出現了問題?同理,對於我們的身體來說也是這樣的。    在哲學上把這種現象成為表徵與實在。古時候打仗的人,由於戰火而失去胳膊和腿的,其實他們還能真切的感受疼痛,產生的幻覺好像自己還沒有失去身體器官。我們的大腦是一個處理資訊的機制,既然是處理資訊的,就可能出現噪音而且是很大概率的,就像在通道上所說的信噪比很低。那些胳膊和大腿就是實在,疼痛的感覺就是表徵。我們的大腦只能感受到表徵,而不能感受到實在,不能感受到身體各部分器官之間的關係。    在我的印象裡,我的一個哥哥其實很高大,小時候感覺就像是一個超人,能為我解決任何問題。今年回家見到他,我感受到了一種震驚,好像他遠沒有印象裡的那麼高大,甚至還沒有我高,知道的東西甚至沒我多。震驚是應為我一直以為自己還是以前的我,殊不知自己已經悄然間長成了一個頂天立地的男子漢,有自己的認知和見解。就是哲學上所說的今日之我已非昨日之我,相對於以前的自己,已經經過了很多年的知識迭代,身體也比以前長高了,長壯了。     真的是有種感覺,認知總在悄然間的發生變化。我們的不以為然,感受不到,甚至是別人眼中難以企及的,真的是要讓自己變得更好,才能適應社會,說不定,哪一天我們自己也悄無聲息的被社會所淘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