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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常數e的意義

這兩天看黎曼猜想的新聞刷屏,雖然這個猜想還未得到證明,當今數學文獻中已有超過一千條數學命題以黎曼猜想(或其推廣形式)的成立為前提。反覆見之於是想了解一下,不過了解之前順便先看下相關的這個自然對數。

中學數學都知道e是一個常量,無理數,重要性不亞於圓周率,值約等於2.71828。但是這完全不能算是一個定義,也完全摸不清頭腦這個數從何而來。

不過現在如果稍微搜一下就可以知道這個數的數學定義式:

e為下式在n趨向於無窮大的極限:  (1 + 1/n)n 

到這裡,數學定義出來了,但一個數學常量之所以重要,一定是它的應用範圍非常廣,那麼光看這個式子,還不足以知道為什麼它的應用範圍廣。

不過這裡可以先給一個符合直覺的,假設的一個應用場景。

假設你往銀行存了1塊錢,銀行按年記利息,利率100%,那麼一年後,本息和一共翻了多少倍?這個很簡單,答案是2倍,因為利息1塊加本金1塊,就是2塊,比上原來的1塊就是2倍(好多餘的推理,不過不急,看後面)。

現在假設銀行比較勤快,不是一年計息一次,而是半年計息一次,那麼一年後本息和是多少倍?首先半年這個時間點本息和為1+1*100%,也就是2塊錢,一年這個時間點,前面的兩塊錢會產生複利,就相當於2+2*100%,就是4塊錢,所以半年計息一次就變成了4倍!是不是發現自己賺大了?

不過銀行當然不是傻的,憑啥我縮短成半年計息一次利率不變呢?好,假設現在銀行變聰明瞭,改成半年計息一次後,利率也相應調低,調低的規則是計息期縮短多少倍,利率就縮小多少倍。也就是說,計息變成半年後,利率縮減至50%。這種情況下一年後的收益增長是是多少倍呢?簡單按照複利公式就知道是(1+50%)^2=2.25倍,雖然沒有4倍那麼多,但是好歹比2倍還是要好對吧?

那麼再繼續往下做一個推演,現在假設再把計息期縮短一點,變成三分之一年(4個月)計息一次,利率相應縮減為33.33333...%,這種情況一年後的增長倍數是?繼續套用複利公式:(1+33.333333...%)^3=2.37037037037

怎麼樣,發現比2.25倍又賺更多了一點?

好了,事不過三,我就不往下做推演了,有興趣可以自己推演計息期變成1/4年,1/5年,1/6年的情況,記得利率也做相應調整。

不過我用Python畫了個圖,表示從一年一期到1/1000年一期計息的賺錢倍數的規律如圖:

原始碼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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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port matplotlib.pyplot as plt

import math

def natural(n):

return math.pow(1+1/n, n)

= range(1,1000)

plt.plot(t, [natural(v) for in t])

plt.show()

可以看出的結論是,隨著計息期切分得越短,你的資產增長倍數會越來越大。但是並不會無限大,而是趨於收斂(往後走線條几乎就停滯了)。這個收斂的值就是2.718281828459...無限長,也就是自然常數e. 所以按照以上的計息期的控制方法,銀行就算把計息期縮減到無限短,到年底你也最多能得到e倍的原始本金,這就到頂了,不會再多了。

這就是一個最直觀的自然常數的理解。雖然不像圓周率那樣周長比直徑那麼直觀,但其重要性卻不亞於圓周率。然而正是因為這個不直觀,所以這個概念的提出比圓周率要晚得多得多。下面是查詢到的歷史:

第一次提到常數e,是約翰·納皮爾(John Napier)於1618年出版的對數著作附錄中的一張表。但它沒有記錄這常數,只有由它為底計算出的一張自然對數列表,通常認為是由威廉·奧特雷德(William Oughtred)製作。第一次把e看為常數的是雅各·伯努利(Jacob Bernoulli)。

總結來說就是十七世紀有人提出相近的東西,然後過了一百多年才正式有人定義並運用這個常數。相比圓周率,中國在東漢時期(公元三世紀)就已經有比較精確的計算了。所以可見其“不直觀”的程度。

不過發現晚不影響其應用廣,至於怎麼應用,對數表的繪製是一個應用之一,也是e其重要起源之處。相信牛頓那批人在做計算的時候經常碰到這個極限值,所以逼不得已提出了這個常數,我就不展開說了。總之可以理解為在某種規則下(比如上面銀行設定的那種計息期和利率的規則下)的增長率極限,而這種增長規則在宇宙中非常常見,普遍,因而非常重要。